州发改委对全州部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开展联合专项监察
为加强全州环境保护重点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推进中央补助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州发改委牵头组织,州节能办主任、州节能减排监察支队支队长金道林率队,会同州环保局、州水务局以及项目所属县(市)节能减排监察大队,于3月27日至4月21日,对贞丰县垃圾收运系统、安龙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等11个环境保护重点设施建设项目开展专项联合监察。
监察组采取“听取书面汇报、资料核查、现场实查、现场书面反馈监察意见”的方式,对发现问题逐一提出意见、建议,特别对工程的前期工作、“四制”、进度等要求督促整改。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一是对未完成前期工作和“四制”管理的要抓紧完善;二是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的同时,做好厂区土建与设备设施同步建设;三是对资金未到位或有缺口资金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可研批复要求,尽快落实银行贷款和地方配套资金;四是对工程形象进度达到70%以上的,参建各方要做好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