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民政局四项措施强化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创建
安龙县民政局围绕强化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即:“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八个专项任务,切实转变作风,创新工作载体,助力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创建。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充实领导机制;二是建立“同步小康监测指标协调服务工作组”和“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民生协调服务工作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完善《安龙县2017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和《安龙县民政局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采取季度考评和年度考核方式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创先争优劲头。
二、加强学习教育,强化能力提升
充分利用每周集中学习时间,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等方面的法规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到位,系统学习,做到宣传政策、执行政策不出现偏差。
三、细化分解落实方案
围绕“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八项专题任务,细化分解落实方案,做到事事有人抓,项项有落实,项项有成效。
四、加强调度,彰显成效,整体推进
(一)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深度推进。一是3月初,合理调配力量,充实办公机构,添置必要的办公设施,确保以州为单位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成果的巩固提升有序推进。二是“七类”优抚政策稳步托底。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年人均达到10520元、企业老复员军人达到7056元、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年人均达到552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年人均达到5520元,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三属”抚恤金、伤残军人伤残补助、新兵(进藏部队)家属优待金和退役士兵(士官)一次补助按规定执行。三是复员退伍军人生活困难有帮扶。按照《安龙县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和《安龙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方案》及《安龙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方案》,充分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发挥城乡低保、城乡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的托底帮困。四是建立重点优抚对象“两节”慰问常态化机制。将“八一、春节”两节慰问纳入重要日程,“两节”慰问标准人均各为200元。五是深入开展军民共建。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结成军民共建对子15个,军民共建基地5个。
(二)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机制。制定《安龙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着力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截止4月10日,脱钩登记行业协会商会2家,直接登记四类社会组织9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任务完成率100%。
(三)稳步推进“两线合一、减量提标”。按照渐近、逐步统一的原则,将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人口及时纳入民政低保保障范围,确保到2020年,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一是制定兜底扶贫救助工作方案。2016年12月初启动了2017年全县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核查提标工作。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3528元,比上年度增加468元,提高15.3%;城市低保达 532元,比上年度增加48元,提高9.92%。均达到省定标准。累计抽派725人(国家公职人员259人)深入对全县140个村(居)1490个村居民组6983户(14433人)家庭基本情况开展核查。截止2017年3月底,全县有6010户12121人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比2016年年底减少915户2115人,其中:按照规定注销低保户1573户2958人,新增低保户557户843人。至3月底,累计研究下拨名项兜底民生资金737.7万元。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及救急难工作机制,确保了遭遇急难困难、陷入生存困境的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截止4月初,实施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35户120人14.9万元;三是建立健全五保特困人员供养机制。集中五保供养对象年人均达到388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2900元,累计下拨农村五保供养资金617人93万元;四是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机制。累计实施城乡医疗救助105人,解决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3.0395万元。五是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城市低保接续工作。按照《安龙县2016-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问题整改方案》(安府发〔2017〕10号)要求,制定《低保接续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对已搬迁对象中“低保贫困户”的户数和人数的核查工作。2016年全县计划搬迁任务数566户2006人,截止2017年4月1日,实际搬迁数472户2006人(已领取钥匙数472户2006人,已搬迁入住数472户2006人),已搬迁入住的低保数69户212人,其中:已迁户籍的低保数36户121人。
(四)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一是建立村(居)协商议事委员会,充分体现在对村级事务实行民主会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二是深入推进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紧紧抓住第十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契机,依法配齐、配强村(居)“两委”班子,为常态化抓好 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成果巩固提升夯实基础。
(五)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机制。完善救灾应急机制,重大灾情实行会商,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济工作,截止3月底,累计投入资金270.6万元,全面完成对全县80户减灾安居工程(建档立卡、低保户50户,一般户19户,易地般迁5户,维修6户)。
(六)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保护机制。一是制定《安龙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常态化重点监管救助工作机制。二是全面启动留守儿童摸底调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针对性、重点突出,落实精准救助。三是建立孤儿供养救助机制。集中供养孤儿年人均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达到12000元,分散供养孤儿年人均救助标准达到7200元。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救助资金46人11.46万元(散居孤儿月人均救助标准600元,集中供养孤儿月人均救助标准1000元)
(七)建立高龄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安龙县发放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实施方案》和《安龙县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全县80岁月以上高龄老人(无固定工资收入)月人均补助标准:80-89岁月人均50元,90-99岁月人均100元,100岁以上的月人均200元。
(八)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机制,充分切实发挥医疗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托底功能。制定出台《安龙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和《安龙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方案》。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治疗疾病,遏制和减少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逐年增加医疗救助金的投入,目前,已争取中央预算内到位资金305万元。2017年,按人均120元的标准帮助全县城乡低保对象交纳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