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以深化民生问题整改为契机着力推进民生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
2017年初以来,安龙县民政局以深入推进国办、中办督查暗访组到安龙县督查暗访提出的关于“部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在审批、审核过程中未能通过村级民主评议的问题”整改清单,以抢抓问题整改这个契机,进一步理清思路,规范工作。
一、以深化中办、国办暗访督查问题清单整改为契机,社会保障兜底民生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全面深入开展城乡困难群众核查。2016年12月初至2017年3月底,全面启动全县城乡困难群众低保提标核查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会,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强化***督查指导。累计抽派725人(国家公职人员259人)深入对全县140个村(居)1490个村居民组6983户(14433人)家庭基本情况开展核查。截止2017年3月底,全县有6010户12121人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比2016年年底减少915户2115人,其中:按照规定注销低保户1573户2958人,新增低保户557户843人。2017年农村低保障标准年人均达3528元,比上年度增加468元,增幅达15.3%,城市低保月人均达532元,比上年度增加48元,增幅达9.92%,均达到省级下达保障标准。二是强化***督导,严把各个环节关口,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安龙县民政局组建三个工作组,深入各镇(街道)开展督查指导,按照申请核评、审核、审批“三环节” 和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经办机构审查、镇(街道)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十步骤”要求,层层把关。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23个村,走访460户贫困户,发现问题即时整改。全县上下合力协作,全面深入开展排查,累计清除死人保49人、关系保12人、政策保133人,纠正不按户施保45户、纠正老年保200户。
二、全面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一是及时动议,建立民生领域风险点防控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建立民生领域风险点明细台帐。二是深入开展各风险点排查工作。制定《关于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党风廉政风险排查的工作方案》,全县民政系统围绕梳理出的“是否存在公款私存‘小金库’,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是否违规报销差旅费”等21个方面的内容;个人围绕“是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否存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公车”等15个方面的内容,从2017年4月10日至5月31日,分阶段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督导检查,进一步织密防控机制,确保风险点排查精准,问题整改精准,落实民生政策精准。
三、建立健全“三重一大”报告制。近日,安龙县民政局重新修订和完善《安龙县民政局“三重一大”制度决策规则工作方案》,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执行情况。一是实行事前报告。在召开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前,提前向县纪委(监察局)派驻联系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有关事项,提供有关资料等。二是坚持事中参与。在召开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时,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的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属于派出驻县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须通知参加党组会,不属于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邀请列席党组会,以便及时互通情况,进行广泛讨论,选择最佳决策方案,确保决策贴近实际和群众意愿,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落实事后报告。重点对 “三重一大”的执行情况,在次月5日前采取会议或公开栏形式等在单位进行公开,在次月10日前将相关“公示表”及会议记录等相关印证资料报送县纪委(监察局)派驻联系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