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2017年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
根据《望谟县2017年“法律进乡村(社区)、进校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法治办[2017]1号)、《望谟县关于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法治办〔2016〕13号)和黔西南州委“1+3+3”发展体系关于大法治建设的要求,2月20日,在春季开学之际,望谟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带法治宣传成员单位分别到望谟县民族小学、望谟县第三小学、望谟县第四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根据青少年健康成长、需要正确教育和引导的特点,深入开展与青少年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法治望谟”、“平安望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培养广大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提高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健康书刊、不良网站等因素的干扰,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通过本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们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学校以此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掀起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新高潮,让校园更加平安,更加和谐,为“平安望谟”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