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工信委三举措促进州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
为切实推进州创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开展,黔西南州工信委采取“三举措”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了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创建活动既是对我州多年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效承接,又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创新,适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是推动黔西南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州工信委把创建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确保了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是建立健全机制,整合创建力量。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创建活动有序、稳步推进。由党组统一领导、创建办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协调配合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要项内容,适时督促检查,严格奖惩,促进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设顺利推进,根据创建进展情况投入适当的工作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宣传报道,营造创建氛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创建及宣传活动纳入“两学一做”的范围,切实抓好创建活动的宣传,通过制作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局域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