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发放2017年第一批冬春救助金1300余万元
2月20日,我州完成冬春救助第一批款物发放工作,全州90863人受灾困难群众领取救助物款,共发放救助金1345.903万元,救济粮5138.18吨,衣被32660件(床)。
2016-2017年度,全州冬春期间需救助85968户 195002人,其中:需口粮救助41124户99971人,需衣被救助13360户26239人,需取暖救助10017户21091人,需其他救助21467户47701人。需救助资金3623.55万元,分三批发放。第一批救助款物从1月20日开始发放,截止2月20日,共发放救助金1345.903万元,救助粮5138.18吨,衣被32660件(床),冬装440套,毛毯140件,帐篷194顶。为保证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荒,春节前州委、州政府领导分别带队到各县(市、义龙试验区)走访,或委托相关部门负责人慰问社会兜底对象、受灾困难群众2287户、18个社会福利机构,发放慰问棉被2287床,棉衣2243件,大米2142袋,慰问现金49500元。
冬春救助,是指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时段为当年的12月至次年的5月,受灾地区人民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冬春救助需求的调查统计工作,采取村级自查、乡镇排查、县级复查、州级核查的方式进行,做到受灾村组和受灾农户全覆盖,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少一户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