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三县市完成2015年度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并通过州级验收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 2015 年度贵州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黔震发〔2016〕82 号)文件要求,2016年10月9日至10日,由黔西南州防震减灾局局长项超同志带队组成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农居工程”)检查验收小组一行五人,到兴义市、兴仁县、安龙县三县市开展2015年度贵州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工作。
检查验收小组到三县市实施农居工程示范点上实地查看了各农居工程示范点抗震设防建设情况,并查阅各农居工程示范点工程建设、抗震设计、竣工自查等材料,重点对中期检查时省地震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检查。通过现场询问施工管理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检查验收组对工程建设的相关细节、农户入住情况、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进行了深入了解。检查验收小组一致认为,兴义市、兴仁县、安龙县三县市的农居工程圆满完成任务,通过州级验收,同时要求各农居工程示范点进一步完善验收材料待省地震局验收。
检查验收小组同时到安龙县第二中学对其申报的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学校完善申报资料,对申报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按照省、州关于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管理办法的规定逐级申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