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改委切实加强2017年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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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为及时了解和反映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州发改委在春节期间扎实做好与群众生活、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从1月27日至2月2日,启动全州春节期间节日日报制度,每日按时向州委、州政府和省发改委报送食盐、粮油、肉蛋菜等16个重要商品价格信息和市场供应情况,并安排人员认真开展市场巡视,密切关注交通运输、旅游餐饮、景点门票等服务领域价格情况。并要求各县(市)、义龙新区如遇有市场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价格异常、突发波动等异常紧急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及时进行预警预报,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及分管领导和上级部门,为政府提供市场行情和价格信息,及时采取市场调控等应急措施提供数据支撑。
(价格监测调控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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