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扶贫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过节相关规定
1月17日,州扶贫办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议由廖福刚主任主持,全办干部职工20余人参加。会议学习贯彻《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过节承诺签字工作营造春节风清气正氛围的通知》(黔纪办〔2017〕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纪律要求。
会上,刘凡林副主任对《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过节承诺签字工作营造春节风清气正氛围的通知》(黔纪办〔2017〕2号)文件精神进行传达,要求我办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不组织、参与公款吃喝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
李远冲组长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申相关纪律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进行传达学习。
廖福刚主任要求,各位要认真学习廉洁自律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过节承诺签字工作营造春节风清气正氛围的通知》(黔纪办〔2017〕2号)文件要求做好廉洁过节承诺,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禁进行违反规定的吃喝宴请。
会后,我办县处级领导干部6人,乡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11人分别签订《黔西南州扶贫办领导干部廉洁过节承诺书》筑牢廉政防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廉洁勤俭文明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