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州共计投入110余万元对平价商店进行补贴
平价商店是政府与经营者签订协议、以相对稳定、较低价格销售农副产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引导和促进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并在价格异常波动时承担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的各类商业的载体。按照《平价商店实施细则》,平价商店蔬菜价格销售低于市场同类产品平均价的15%,猪肉价格销售低于市场同期平均价5%-8%。
2016年全州共补贴发放1104000元投入平价商店建设,对物价进行调控。其中,平价猪肉直销店24个,每店每月2000元,补贴资金576000元;超市惠民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区3个,每店每月4000元,补贴资金144000元;农副产品惠民直营店8个,每店每月4000元,补贴资金384000元。
(基金管理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