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工商局开展党员干部上讲台活动
12月20日,黔西南州工商局在三楼会议室开展党员干部上讲台活动,监察室主任王湘东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了专题讲解,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讲座。
王湘东主任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解读:一是条例修订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要修订这部党内法规?《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新修订的《条例》如何体现继承和创新的统一?这次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订?为什么要这样修改?修订后的《条例》,较好解决了试行条例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清晰,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做到了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并加强同党内其他法规的衔接,把制度框架确立起来,有利于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三是新修订的《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和突出的特点?修订后的《条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突出尊崇党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第二,突出“两个围绕”,强化担当精神。第三,突出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第四,突出关键少数,重点盯住一把手。第五,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务实管用。四是怎样贯彻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一要思想监督与制度监督相结合。二要自我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三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四要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讲座对《条例》进行了更深一层次的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强化了纪律意识,提高了贯彻执行《条例》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