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淞同志到兴仁县督导检查禁毒工作
11月29日下午,按照州禁毒委统一部署,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州公安局局长、州禁毒委副主任李淞同志率州禁毒办专职副主任陈春萍一行到兴仁县督导检查禁毒工作,兴仁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长、县禁毒委副主任李泽军,兴仁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马文泉,兴仁县公安局政委马兴菊,兴仁县禁毒办专职副主任向儒祥等陪同。
李淞同志实地查看了兴仁县“阳光工程”就业中心建设情况,并听取了兴仁县禁毒工作情况汇报。李淞同志强调:兴仁县各相关部门一要提高认识,找准短板,对照毒情重点整治相关考评办法,完善今年的禁毒工作,列出时间表, 落实人员,落实责任,逐项抓好。二要加快“阳光工程”就业中心建设,贵州苗绣制衣有限公司“阳光工程”安置基地要在12月20日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三要深入推进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以“十百千万”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为契机,依托学校这一预防教育主阵地,最大限度面向全社会辐射毒品预防教育,做到家喻户晓;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要努力创建成为省级示范点。四加强指导和沟通,州禁毒办近期重点督导兴仁县禁毒和联系新龙场镇公安部扶贫点3所学校禁毒园地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