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16年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开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及《贵州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精干高效,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同步小康建设步伐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11月29日,黔西南州2016年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开班典礼在州人社局培训中心举行。
在开班典礼上,州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马崇曾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全体学员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面对庄严的国旗进行了集中宣誓,用坚定的誓言来表达了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和忠诚。
本次培训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能力为目标,突出适应性和实用性。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性教育、依法行政、国家公务员制度与职业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与处置、保密知识、国家安全形势、群众工作、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务员法及行为规范、心理调适能力、公务员礼仪与奖惩等。通过加强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等内容的专题培训学习,让学员进一步掌握公务员应知应会,重点提高综合素质和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进一步掌握国家公务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和要求,为胜任本职工作、做一名合格的国家公务员打下坚实的基础。
培训期间,学员一律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原则上不准请假。未参加初任培训及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颁发《国家公务员培训合格证》,不予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成绩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同时,填报《黔西南州公务员初任培训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转正、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本次培训共分为5期,每期培训12天,参训人员范围为2015年州直部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全州2015年、2016年新录用的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 全州2016年各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共710人。第一期从2016年11月28日报到,11月29日至12月9日培训。整个培训工作将于2017年3月中旬前全部结束。
上图为开班典礼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