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对2016年社会救助工作开展绩效考评
为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黔西南州从11月21日至25日,对各县(市、试验区)2016年的社会救助工作开展绩效考评。
为做好这次考评工作,黔西南州民政局会同州财政局制定了考评方案,明确了考评的主要内容为:低保对象认定机制、低保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社会救助资金筹集管理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组织保障机制的落实情况;结余低保资金用于低保对象临时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开展情况;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敬老院床位利用率、敬老院法人登记率完成情况,年度敬老院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星级敬老院创建情况,敬老院法人登记情况;临时救助、救急难和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考评方式采取由州统一组织,从各县(市、试验区)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三个考评组,以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入户抽查后计分,采用统一的打分和扣分标准。
各组考评情况向各县(市、试验区)政府(管委会)进行反馈。州民政局将根据各组的考评情况形成综合报告报请州人民政府进行通报。为使考评工作方式、方法、尺度统一,11月21日州民政局召开了考评工作业务培训会,目前各组正在各县(市、试验区)开展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