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召开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32号)精神,及时落实全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会议的有关工作部署,黔西南州于10月28日下午在召开了全州人社系统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会议,各县、市、试验区人社局分管局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长等出席会议。
会上,州劳动监察局局长杨学斌传达了全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省人社厅四个文件精神即:《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暂行)》(黔人社厅通〔2016〕461号)、《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暂行)》(黔人社厅通〔2016〕462号)、《贵州省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台账管理和汇总制度(暂行)》(黔人社厅通〔2016〕463号)、《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免于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暂行办法》(黔人社厅通〔2016〕4***号),分析了现阶段全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面临的形势,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州人社局副局长黄莉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三点工作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形成协作合力,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大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力度。三是强化责任意识,积极稳妥推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的有效落实。指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实事,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而繁重的政治任务,大家一定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强烈的现实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推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深入开展。强调:要紧抓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管理、汇总制度和工资保障金制度等“四项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欠薪预防预警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诚信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等“四个机制”,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农民工无障碍维权、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等“三个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要求:各县、市、试验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开展“月报告、季总结”,加强督查问责和执法维权能力建设,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