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公安机关四项措施四点要求强力保障电煤运输
根据省政府提供的数据,电煤供应已成为影响我省经济正常运行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因素。省政府高度重视,常务副省长秦如培、副省长慕德贵多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研究会,安排部署电煤供应工作。10月18日省交管局召开视频会议,要求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积极作为,全力做好电煤运输保障工作。对此,黔西南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积极动员部署,落实“四项措施 四点要求”,强力保障电煤运输。
“四项措施”:一是要求各交警大队严格按照省交管局《关于下发我省电煤运输车辆有效通行证样板的通知》要求,对持有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能源局统一制作“贵州省煤炭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电煤运输车辆,要优先保障畅通,提高通行速度;在车辆通行高峰期遇有交通拥堵时,要加强指挥疏导,积极为此类车辆的顺利通过创造条件。二是将警力和装备投入到辖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将保障电煤运输工作与大货车“双超”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同时,加强疏导分流,切实为电煤运输车辆做好交通保畅工作。三是坂坝、岔江两个省际执法服务站严格落实勤务制度,对出境煤炭运输车辆逐车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超载、超限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入境的电煤运输车,轻微违法行为一律不予处罚,不予卸载,一般违法行为口头教育后及时放行,不予卸载。四是抓好落实,配合督导检查。要求各大队主要领导把电煤运输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有针对性的做好电煤运输保障工作。工作期间,省政府第六联合工作组将赴我州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将直接向慕德贵副省长汇报,各大队提前做好自纠自查,切实抓好工作开展,在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各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要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煤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电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必要保障以及当前电煤运输面临的严峻形势。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电煤运输开辟“绿色通道”,减少行程耽搁,确保电煤及时安全运至目的地,满足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需求,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严格规范执法,依照法律规定严禁重复检查和重复处罚。对其它不严重影响道路安全的违法行为,应尽量不滞留车辆,从而确保电煤运输安全、畅通。三是在执法过程中,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贯穿始终,全程利用执法记录仪或相机进行***、照相,及时固定、保存证据,确保执法规范。四是切实加强民警安全防护,民警执勤执法时要配备单警装备、反光背心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在巡逻检查时开启警灯,定点检查时选择醒目、具备停车安全检查条件的地点,确保执勤执法民警自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