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移民局四举措规范移民资金管理
兴义市移民局财务股持续深入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活动精神,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令第47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开展工作,全力筹集移民资金,规范移民资金管理,不断强化资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夯实资金财务基础工作。
一是全力筹集资金,确保各项基金及时入库和规范使用。加强与省、州直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电站移民关系,为移民工作全力筹集资金。做好了票据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了领用、核销手续,通过财政执收系统办理收款入库手续并及时与财政厅综合处、国库处等部门核对资金收支情况;对于木浪河库区、老江底库区、天生桥库区等库区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外借;每月对各个库区的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对下属各个移民工作站的资金往来进行统计核查,对移民补偿款更要仔细核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以及账表相符。
二是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编制年度预算,积极向省、州财政厅综合处、预算处汇报衔接,争取新增及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要有效促进了各级移民管理工作站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把规范资金管理、健全财经制度,如我局实行专户存储、钱账分管、印章分管、出纳稽核分离、严格联签字;保证资金按时到位;加强资产管理,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清理;财务档案由财务人员统一管理,单独存放,专人管理等制度。建立各库区项目资金台帐作为工作重要核心,建立规范统一的项目资金台账和资金拨付明细台账,积极争取省州财务部门的指导;做好各类移民资金日常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做好相关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按库区编制下一年度移民资金,市(州)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后,汇总各县(含本级)年度计划,报省移民局审批,加强资金的监管;用款单位根据批准的年度移民资金计划和搬迁安置进度提出书面申请,经移民综合监理部门签署意见后,逐级报省移民局,省移民局分管流域的业务处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局领导批准后拨付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对于移民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居民点迁建、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以及专项设施迁建或复建补偿费(含有关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费(含附作物和青苗补偿)和搬迁费,库底清理费,淹没区文物保护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要进行细分,做到每笔资金都到达移民手中。
四是加强内部审计,确保库区建设基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对各乡镇的移民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过程内部监督控制,对库区建设基金使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对库区建设基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对存在问题予以纠正、处理、报告。对各库区及移民工作站根据下达的年度预算和资金用款申请及时拨付资金,按预算项目和合同支付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标准支付规划费、科技推广费等费用; 对项目建设管理费、勘测设计费、监理费等费用的提取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