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开展2016年度畜牧水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增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黔西南州畜牧水产局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对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办理结案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含综合执法和动物卫生、草原、渔政等法律授权处罚机关)进行评查。
评查工作,严格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整改提高与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评查标准,重点做到“八查八评”,一查执法主体,评执法资格是否适格;二查执法程序,评办案过程是否完整;三查调查取证,评案件证据成立;四查处罚依据,评适用条款是否恰当;五查救济保障,评是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六查处罚决定,评案件处罚决定是否合法、适当;七查处罚履行,评案件执行是否到位、实行罚缴分离;八查整理归档,评案卷是否规范。对各县(市、试验区)推荐优秀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逐一查阅,主要对执法主体适格、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规范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评定。经初步评查决定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优秀案卷2卷参加全国农业优秀案卷评比,同时向州政府法制办推荐优秀案卷2卷。
通过案卷评查,查找全州畜牧水产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有效提高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