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社局三个到位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016年,兴义市人社局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为先、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州、市纪委工作部署,精心设计方案,稳步推进实施,坚持“部署、筛查、防范”三到位,着力走好“权力梳理、风险查找、教育提高、措施制定、机制构建”五步棋,全面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体制建设,从源头上提升防腐拒变能力。
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安排部署到位。局党组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与重点业务同研究、同部署,为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建立领导机构。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做到日常工作有人管,具体事务有人办,工作质量有保障。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局党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兴义市人社局2016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目标要求、组织领导、方法步骤,按照宣传发动、查找风险、教育强化、制定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五个阶段逐步推进,突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特点。三是强化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明确班子成员职责任务,落实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全面宣传动员。分别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和全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任务目标宣传到每个股室(部门)、每名干部职工。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紧密结合,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主动参与、积极实践,深入开展向邓迎春、姜仕坤、李来建等先模人物的学习活动,强化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效应。
建立风险排查体系,查找筛选到位。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各个岗位、履行职责的各个环节、工作流程的各个关键节点,全面查找风险点。一是正向查找与逆向查找相结合。组织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对照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对所有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清理,实行分权办理、流程再造,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在正向查找中,我们按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就业、社保、人事、维权等民生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思想道德风险等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在逆向查找中,我们通过同行业中已发现的问题、投诉反映的情况以及易发廉政风险的环节为突破口查找廉政风险点,力求将廉政风险点查全、查深、查透。二是横向查找与纵向查找相结合。坚持廉政风险排查全覆盖、不遗漏的原则,按照岗位、股室(部门)、单位三个层次,严格把关,不走过场。横向上做到全局上下联动、深入查找。各股室(部门)、全体干部职工根据各自工作职能,逐一理清职权“底数”,反复查找制度漏洞、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外部环境存在的廉政风险,使风险点定性有据,定量科学;纵向上注重各行政行为环节中“点”与“链”的关系,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风险排查,在每项权力运行全程都排查确定若干个关键节点或风险点,做到风险点查找更有针对性。比如,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布公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用等环节进行全程风险排查,编制风险防控流程。三是广泛查找与风险定级相结合。在排查过程中,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以规划财务、人事调动、退休审批、职称评聘、社保经办等管人、管钱、管物的岗位为重点,按照“自己找、相互查、领导审、组织定”四个步骤,深入查找风险点。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点,依据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建立廉政风险库。全局共排查风险点278个,高风险点31个,一般风险点226个,低风险点21个,同时重点对风险点进行了统计,建立了统计台账。
建立督查考核体系,防范落实到位。坚持督查为主要手段,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考核体系的落实,坚决防止问题发生。一是落实防控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风险点,按照“简便易行、管用有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重点突出防控措施的衔接性、可操作性,做到防控措施与风险点一一对应。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局党组进一步规范了学习及约谈制度;为防止人与岗位权力固化,对几个重点岗位实施了干部轮岗交流。各股室(部门)均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对思想、制度、权力运行过程中风险防范进行承诺。二是积极***问效。局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类指导、推动落实。6月中旬,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对全局24个股室(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和具体指导,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完善规章制度。结合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兴义市人社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制定了《兴义市人社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各项行政行为。同时,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内部通报,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惩戒作用,有效避免了为政不廉行为的发生。四是主动接受监督。立足于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落实驻局纪检组参与监督制度,突出对人事权、财权、审批权、执法权的风险预警,做到问题早发现、错误早纠正,掌握廉政防控的主动权。对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等工作,市纪委分工联系部门全程介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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