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继续夯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
9月27日上午,安龙县国土资源局在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安龙县砂石土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督促推进会和安龙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约谈会,对全县未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要求开展生态恢复的过期砂石土矿山进行督促;对未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9个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矿山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和补植复绿工作。各矿山企业负责人、地质矿权股、地质环境股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土地征收服务中心主任谢连荣主持。
会议观看了矿山开采破坏环境问题典型案例;简要传达学习了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贵州省矿山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相关规定;下发了“责令履行法定义务通知书”,责令未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矿山企业立即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采取多种措施修复矿山生态环境,着力解决矿山环境方面的历史欠账,提高矿山生态环境质量;二是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先易后难,注重实效;三是要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四是要立即行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和补植复绿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取得实效;五是对拒不治理的,要严肃问责,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