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水务局对安龙县境内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6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水保〔2016〕29号)要求,由州水务局组织,安龙县水务局派员参加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安龙县者山河水库工程、安龙县月亮田水库工程、安龙县二龙金矿(整合)、安龙县普坪30MWp光伏电站项目等4个省州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
检查组现场查勘各工程建设现场,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对开展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对各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开展情况,方案变更、水土保持措施重大变更审批,
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渣)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从4个项目的检查情况来看,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较为重视,水土保持措施基本能按进度实施,防治成效较好,但有部分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检查组要求,工程一旦开工要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问题,检查组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针对今年汛期可能出现的汛情,要求建设单位做好防洪度汛工作,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