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加大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力度
自去年7月以来,针对册亨县境内的房地产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没有履行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许可和采取水土保持治理措施,造成县境内部分区域严重水土流失的问题,册亨县水政监察大队与水土保持站联合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的执法、监督与管理。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共发现没有遵守水土保持“三同时”原则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6个。县水政监察大队立即下发通知书要求6家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编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县水务局审批,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到目前为止,县水务局已经批复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5个。
今年8月中旬,水政监察大队与水土保持站向水土保持方案已经批复的项目业主下发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通知书》,要求按期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目前项目业主册亨亨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缴纳“纳福春天小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57451.4元。
下一步册亨县水务局将对不遵守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原则和不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项目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