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工信委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
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16年9月9日,州工信委党组书记黄明亚同志在委三楼会议室与委党组成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干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
约谈中,委党组书记黄明亚同志提出以下要求,与大家共勉。一是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强化思想改造,从身边案例吸取教训,从严要求自己,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严格遵守党章、廉政准则,遵守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三是加强党性修养,加强思想道德品质锤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清白干事,坦荡做人。四是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教育和管理,坚决禁止利用地位、权力和影响力,徇私枉法,谋取私利。五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一律经集体研究决定,规范权力运行。六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规矩,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强化执行率和落实率,确保政令畅通,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省委、州委保持绝对一致。七是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好表率,树好形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八是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岗双责”职责。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和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每季度要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第三季度约谈工作于9月中旬前完成,并将开展约谈相关材料报委监察室。
州工信委党组各成员、副县级领导表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强化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作为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一岗双责”,如果分管部门出现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也要承担领导责任。
州工信委党组以此次约谈为契机,修改完善了《州工信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每年将结合年度考核、考评,对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定期约谈;对新提任机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提任约谈;遇有重大情况和重要事项时,进行及时约谈,着力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