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质监局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特邀监督员选聘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各界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智慧和力量,形成产品质量安全协同共治格局。黔西南州质监局按照省质监局相关文件精神,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特邀监督员选聘工作。从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企业管理者中筛选、推荐6名产品质量安全特邀监督员(人大代表2名,社区代表和政协委员2名、企业管理者2名)上报省质监局。届时,省质监局依据选聘原则,审核确定选聘人员,下发聘用通知并颁发聘书。
产品质量安全特邀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积极参加质监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了解掌握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的政策规定;积极向质监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产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举报涉及产品质量的违法行为;积极参加质监部门组织的“质量月”、“3.15”以及企业座谈、征求意见、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密切关注工业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的意见;积极充当产品质量知识的讲解员,及时释疑解惑,引导百姓关注产品质量安全;引导他人针对产品质量问题理性地反映诉求,正确引导舆情向正确、健康方向发展。
选聘特邀监督员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监督机制、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提升质监社会评价的重要手段。2014年以来,我局共向省质监局推荐产品质量安全特邀监督员14名,目前获得聘书的有7名(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4名,企业管理者2名)。下一步,州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产品质量安全特邀监督员的管理,及时保持沟通联系,主动邀请特邀监督员参与“质量月”、“3.15”以及企业座谈、企业报告、行风评议等活动,并及时回应其反映的产品质量信息,建立长效机制,使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制度化、常态化。(黔西南州质监局质量科 黄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