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社局开展兴仁普安县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工作
为促进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监督执法,有效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退休合法权益。
2016年8月31日-9月1日,由州人社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岑丽同志为组长,基金监督科、社会养老保险科、稽核科、养老保险待遇审理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兴仁县人社局和普安县人社局关于2014-2015年度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工作进行抽查。在抽查中,运用信息系统辅助检查与实地查阅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制度建设执行情况、退休审核审批情况、退休待遇核定情况和档案管理情况四个方面进行检查。经查实发现,兴仁县人社局和普安县人社局在对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中仍存在未有详细的查档记录、部分审批表签章不全、公示环节不到位及部分档案零散等诸多问题。
州人社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岑丽同志强调县人社局领导要高度重视退休人员审核审批工作,针对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要举一反三,认真剖析,进一步规范退休人员审核审批流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做好基金监督工作。兴仁县人社局和普安县人社局领导分别表示:将严格根据检查组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进一步完善退休审核审批制度和流程,规范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行为,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