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工伤赔偿难法律援助来帮忙
职工在工作中受伤,理应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如果没有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应当按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然而,工伤赔偿需要以工伤鉴定为前置条件,一些农民工往往因为支付不起几百元鉴定费,不得不放弃维权之举。独自一人从重庆离家来到兴义市打工的谢登伟就摊上了这样的闹心事。最后,他通过法律援助才得以维权。
今年51岁的重庆人谢登伟,三峡移民全家人搬迁至山东居住,2015年9月,谢登伟只身来到兴义市一建筑工地做装修的木工活。2016年1月4日,他在工地上干活时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随后被工友送至黔西南州中医院进行治疗。治疗期间,建筑工地老板支付九万余元前期医疗费后便不再露面,谢登伟自己垫出了7000元医药费及生活费,花光了自己的积蓄,由于没有钱继续治疗,他在医院治疗23天后只能被迫出院。
出院后,谢登伟的妻子多次联系建筑工地老板协商解决赔偿费用时,老板依旧不理不睬。妻子陈官芬眼看从家中带来仅有的一万多元很快就用完了,只得向身边亲友借钱,一共筹了三四万元,为丈夫继续进行治疗。由于谢登伟的伤情较重,借的钱也快用完了,陈官芬就用轮椅推着自己的丈夫四处求助,希望工地的老板能出钱继续治疗自己的丈夫。找过几个地方均告知不能解决这样的问题,陈官芬夫妇身上的钱也渐渐见底,最后身上只剩下1000多元钱时,走投无路的妻子甚至欲跳楼轻身,幸好被好心的医生护士拦住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在医院告知下,陈官芬推着丈夫找到黔西南州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求助维权,按照规定需要申请人到居住地开具经济困难证明后才能给予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审核调查,认为谢登伟的情况确实特殊,为了一张证明奔波两地会增加两人的经济负担,经报请领导同意后特事特办,为谢登伟联系并安排了法律援助律师。律师提出谢登伟的情况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鉴定费用700元。这对于当时身上只剩千元左右的谢登伟夫妇来说无疑是个大难题:不进行司法鉴定法律程序就走不下去,如果进行司法鉴定就没有基本的生活费了。在了解谢登伟夫妇的难处后,州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向国义立即与州人民医院沟通协调,免去谢登伟进行司法鉴定的费用,又申请兴义市人民法院减免其诉讼费。经司法鉴定,确认谢登伟为脊椎骨折、下身瘫痪,伤残等级为三级。同时与贵州都市报、兴义市电视台等媒体联系,呼吁更多好心人帮助他们。现谢登伟已与援助律师签订了全权委托书,已经向兴义市人民法院起诉并立案,援助律师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帮助他们夫妇处理诉讼的一切事务。
7月初,谢登伟夫妇提出要亲自到州法律援助中心表达谢意,州司法局分管领导及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表示,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工作,请他放下思想包袱,安心休养,早日康复。7月15日,在回重庆老家之前,谢登伟在妻子的陪伴下坐着轮椅来到州法律援助中心表达感激之情。他流着泪激动的说:“我现在能坐起来讲话,就一定要亲自来感谢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和同志们,感谢你们给予我们的帮助。”在谢登伟夫妇告别时,州司法局分管副局长青松、法援科、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以及贵州都市报、兴义市电视台记者纷纷慷慨解囊,捐款帮助他们。经州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向国义与州救助站沟通协调,圆满解决了两人返回重庆的路费。
该案属于法律援助中较为特殊、也是最常见的案例。体现了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申请工伤赔偿道路的艰辛和曲折。州法律援助中心在工作实践中,结合每一位受援人的实际困难采取灵活方式提供援助,在司法鉴定费用及申请诉讼费减免上也开了先例。今年6月,州司法局根据实际出台会议纪要:将人身损害纠纷、老年人、残疾人等经济困难群体当事人司法鉴定费纳入援助范围;由州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分管副局长把关审核,对纳入范围当事人进行严格审查,经费从州级财政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中予以解决,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获得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