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商局加强对市场主体年报信息的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年报信息的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工商总局、省局关于做好2016年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要求,7月20日,黔西南州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市场主体年报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市场主体年报信息抽查工作作安安排部署。此次抽查工作从2016年7月20日开始至2016年10月30日结束,主要对企业申报的2015年度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有限公司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等信息进行抽查。抽查的方式是省局通过计算机摇号系统从市、县两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总数中抽取3%的企业作为检查对象,抽查结束后,由实施抽查的工商部门按照规定的要求通过信用监管系统录入抽查结果,并按照公示程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统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