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护航
为进一步深化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养殖环节监管,完善了监管制度,落实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养殖环节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全州各县(市、试验区)认真落实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抽查工作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监测程序认真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工作,截止目前,全州针对20个年出栏5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和10个年出栏10头以上的肉牛养殖场(户)按照随机抽取的原则,进行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监测,共监测猪尿液76头份,牛尿液31头份。为全面做好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试验区)按照工作要求,自行购买“瘦肉精”快速检测卡对辖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实时监测,全州共速测“瘦肉精”447批次,监测结果均为阴性。通过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使全州畜产品安全监测能力得到强化和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养殖从业者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为全州畜产品质量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