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出台文件五项措施保障审计整改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强化审计整改力度,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印发全州各级各部门,推动建立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并明确建立五项机制,打好“组合拳”,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审计整改监督合力,督促被审计单位各项整改工作及时到位。一是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审计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措施、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及有关责任部门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等;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告并说明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措施。二是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环保、审计、工商、税务和金融等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审计协调配合和整改落实工作联席会议。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积极支持和大力配合,积极主动监督被审计部门、单位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三是健全和完善对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机制。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强化对审计整改情况的督查,将整改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督促被审计单位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审计决定、整改不到位或者拒绝整改的,可提请纪检监察及有关主管部门采取约谈、问责等措施协助督促执行。四是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问责机制。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被审计单位,由监察、人社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五是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机制。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和公开制度,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促进提高整改成效,全面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通知》还要求被审计单位要在认真整改的基础上,加强分析研究,从问题发生的制度、体制和机制方面查找原因,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