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改革工作的做法与成效――八大环境保护改革举措坚守生态底线
近年来,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创新改革措施,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州上下形成了“深化改革是动力、环保设施是基础、污染防治是手段、执法监管是保障、改善质量是目的”的共识,环境管理实现了风险可控、总量控制和质量提升,牢牢守住了生态底线。
一、主要做法
(一)宣传先行,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我们打破以往宣传旧模式,把学习贯彻新《环保法》作为长期重要任务,深入开展主动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四进”活动,拓展以专题学习、知识培训、专家讲座、知识竞赛、学法考试、大型宣传活动等为重点的多方位宣传模式和以微信、电视媒体、网络等为主的多平台宣传模式,向全社会深入灌输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培育绿色文化、生态道德,引导公众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和义务。2015年,重点开展了“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生态黔西南”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环保干部、企业代表、学校师生、社会各界人士等近千人参与。2016年,州环保局一次性投入12万元专项用于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着力提高社会环保意识,积极营造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良好氛围。
(二)规划引领,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实施《黔西南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黔西南州南北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18年)》、《黔西南州环境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6-2017年)》、《黔西南州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等,所涉项目列入国家、省项目库,围绕城镇、流域、湖泊、产业园区、现有企业各大领域环保设施建设,以治水、治气、治渣为重点,拟用3年时间推进实施上百个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超过50亿元,着力***环保设施总量不足的瓶颈。通过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水源地保护工程、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等一大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切实提高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防污、治污能力,有效发挥设施建设在环境质量改善中的“托底”作用。
(三)制度创新,转型环境管理模式。一是聚焦环境质量改善核心,着力建立以环境质量为主的政府目标责任体系,明确3项指标为一票否决项,推进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二是出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环境空气质量月度排名约谈制度,加强质量监控和考核评价,强化预警、约谈、区域限批,用硬指标、硬措施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三是积极探索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与中节能公司集中签订合作协议,全州火电、水泥等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进行第三方运营、9个县城污水处理厂实施第三方运营管理,并逐步在重点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流域强制推行。四是推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的“河长制”,将南、北盘江流域纳入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每年下达县级河长年度目标任务并实施考核。五是建立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机制。加强与周边广西百色市、云南曲靖市合作,签订了《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战略合作协议》、所涉及的5县市政府签订了《万峰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共同宣言》,建立南北盘江、红水河“两江一河”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六是组织划定全州16个县级、11个示范小城镇、150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红线”,切实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四)铁腕治污,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一是环保部门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会商、联合调查等衔接工作机制。二是建立跨界联合执法机制。与云南、广西建立了《万峰湖库区水环境保护协调备忘录》,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实施跨界联防联治。三是创新执法载体。巩固“六个一律”环保“利剑”专项行动成绩,深入开展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排污费征收稽查、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稽查等行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被扭转,严格执法改善环境质量的作用得到凸显。
(五)厘清职责,推动环保齐抓共管。2015年5月,我州在全省率先研究出台了《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按照“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明确了全州各级各部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职责,形成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设置以州委、州政府为核心及州直部门责任分工明确的顶级网格,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主体责任的县(市、试验区)二级网格和承担直接责任的乡(镇、街道办)三级网格。并明确了州委、州政府及30个州直党政部门的横向网格监管职责,9个县(市、试验区)、各乡(镇、街道办)纵向网格监管职责,做到监管有机衔接、不留空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属地管理、部门各负其责。
(六)严格把关,服务科学绿色发展。一是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坚持污染物“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切实把住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关,防止入口“门槛”过低带来风险。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建设等项目,一律开设“绿色通道”,做到了既为绿色发展扩增量,又为生态文明建设负面清单减存量,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二是推进环评改革。积极简政放权,优化技术审查规则,缩短评估时间,积极帮助兴义清水河自备电厂、兴仁登高铝、元豪电解铝、大唐电厂等26个重大产业项目顺利通过环评审批,全力推动重大基础工程项目及系列产业带动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建设。
(七)强基固本,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一是结合西部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标准,不断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监察、监测力量。全州环保系统新增加编制30名,新进人员32名;州级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实施年度预算,为环境保护和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兴仁县、普安县、安龙县等3个县完成了环境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建设,完成了三级监测站达标验收;州环监局及6个县完成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8县(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完成升级改造,增加PM2.5、O3、CO三项监测参数能力。
二、取得成效
(一)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全州空气质量、饮用水质量从“十二五”初期的挂末跃升为全省第一;空气质量优良率从88.5上升至100%,排名全省第一;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从63.3%上升至100%,排名全省第一;全州珠江流域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水系6条河流水质达标率从77.8%上升至100%;全州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件。
(二)生态创建得到扎实推进。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坚持先行先试,共创建生态乡镇10个、生态村34个,创建绿色学校36所、绿色社区2个,兴义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通过省的预评估。
(三)环保民生得到有效改善。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环境治理投入。5年来,共争取上级投入资金1.2亿元,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饮用水源保护项目140余个。2015年,投入资金300万元,实施10个“美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资金1775万元,实施兴仁县55个农村环境保护集中连片整治项目;争取到中央专项治理一期资金2000万元,实施万峰湖污染治理项目10个。
(四)执法力度得到不断加大。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州环保部门联合公检法执法31次,开展夜查54次,共出动环境执法监察人员79***人(次),检查企业2743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96件(其中,责令整改472件;经济处罚124件)。运用新的执法手段查处案件108件(其中,实施按日计罚2件罚金106万元、查封扣押30件、限产停产65件、移送司法行政拘留10件17人共计85天),追缴排污费1400余万元,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2件2人。四起环保部挂牌督办案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顺利通过复核摘牌。全州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从全省考核挂末跃至全省第四,得到充分肯定。
三、几点启示
(一)环保能力及基础设施建设是前提。只有环保队伍人员、经费、设备、素质、能力等各方面得到有效保障,各级各部门齐心合力,全社会广泛关注参与环保,切实增强环保多方力量,污染防治才能取得实效。只有加大各类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有设施治污、有项目托底、有能力治污,才能使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
(二)要从执政理念加以强化。推动绿色发展,关键是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职责,把绿色发展转化为各级各部门的执政观、政绩观和实践观,平衡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并落实到各项工作部署中。要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倒逼决策者的责任意识,围绕“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思路,在脱贫攻坚与生态建设结合上找路子,在生态建设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统筹上下功夫,切实扭转发展的传统惯性模式,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上做文章,把环境保护真正作为推动经济转型的动力,把生态环保培育成新的发展优势。
(三)要从监管执法上加以倒逼。企业是环境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只有提高企业治污意识,落实企业防污治污工作,才能更好的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开展。要加强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坚持铁拳铁规治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危害,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约束排污行为,自觉合理利用资源,自觉实施绿色发展。
(四)要从全民参与上加以调动。强化对绿色发展的宣传教育,大力传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价值理念,让公众认识到绿色生活方式既是个人选择,也是法律义务。在衣食住行各个生活领域,加快向绿色转变,通过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为全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贡献力量。同时,加强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丰富培育更多更广的“绿色细胞”,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尽快转变为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