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司法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4月8日上午,黔西南州司法局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关于对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州纪通〔2016〕5号)文件精神。通报的四起案例主要涉及违规驾驶公务用车问题、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公车私用、安排送“红包”等问题,涉案的党员干部均受到严厉处分。
会议指出,以上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暴露出部分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反“四风”力度层层加码的高压态势下,顶风违纪,在社会和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也暴露出一些单位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模糊,没有做到真抓严管,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解决违纪违规问题。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抓早抓小,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
通过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要严守党纪国法,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自觉做制度规矩的守护人,要节制私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