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食品药品监督监督管理局三个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6年以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强化”为抓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扎实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坚持每月开展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开展1次干部职工学习,重点学习中央、省、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以及党规党纪、作风建设规定、典型案例、《党章》、《准则》、《条例》等有关知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意识,从源头上筑牢思想防线。2016年以来,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3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12次。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和公开承诺制度,由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和职工个人三方签字背书,并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公开承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认真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强化分管领导在抓好业务工作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做到既管好别人、又管好自己,既管好工作、又管好廉政。2016年,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9份、廉政承诺书36份。
三是强化作风整顿。成立工作推进、作风建设督查组,围绕“四风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清理,针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着力防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行政审批、案件查处等廉政风险,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营造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氛围。坚持常抓不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