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司法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
为了真正宣传好2016年3月1日我国已正式实施的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以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极大多数人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家庭暴力问题提供帮助,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预防家庭暴力和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3月6日,贞丰县司法局在开展“三・八”维权周法制宣传活动期间以赶集为契机,组织了全局各股室的相关人员,在余仁艳副局长的带队下放弃了周末的休息并联合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妇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等多家单位在贞丰县城街心花园处悬挂横幅标语,摆摊设点进行宣传。在现场设立咨询服务点、发放宣传资料和利用法治宣传巡回车播放录音的方式进行。针对刚开始实施的《反 家庭暴力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治宣传,
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增强法治观念,屏弃之前那种“家庭暴力”就是很多人习以为常的“家务事”,真正理解家庭成员间的有形或无形的身体及精神伤害,都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家庭暴力法》打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打破了法不入家门的这种禁锢,使家庭不再是隔离于社会的孤岛;构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体系,通过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处治人生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的专章规定,构建了包括强制报告制度、告诫制度、紧急庇护制度、撤销监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制度等等在内的制度体系,丰富了国家和社会干预家庭暴力的措施和手段;为家庭成员划定了行为红线,也就是任何人都不得逾越这个红线侵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从而有利于建设和维护平等和文明的家庭关系,使反家庭暴力法成为了家庭和谐的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他的出台并正式实施对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加强了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有效预防和依法处置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家庭的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维权路。
本次活动通过法治宣传巡回车播放录音宣传了《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婚姻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发放了各种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册,法律援助宣传手提布袋子2000余个,法治宣传传单及法律宣传漫画10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