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水务局五项措施确保汛前水利系统安全生产
近日,安龙县水务局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省、州、县关于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结合县情实际,县水务局加强大检查、大排查,确保我县当前和汛期水利系统安全生产。
一是制定出当前和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生产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为主线,继续以水利水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深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切实强化汛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明确重点,责任到人,严防死守,确保汛前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二是从局机关单位抽出人员并结合今年省、州、县下发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汛前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责任到领导,责任到企业,责任到业主,核心是业主”的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对在建工程各施工作业面的基坑处、支护处、用电处、临边处、高空作业处、爆破物品管理处、场内交通、隧洞开挖、机械设备等危险区域和易发事故的各个生产岗位进行逐一排查,决不能留死角,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盯住不放,实行整改责任制,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恢复施工。
三是在汛前对存在安全隐患大而短时间不能整改到位的部位,督促相关单位和施工企业制定相关措施、调整施工计划安排,实行封闭。
四是结合我县各地降雨增多、频繁,防汛度汛安全形势严峻的实际,因此,主要就汛前切实加强辖区内小(二)型以上水库、电站、山塘的安全运行管理,加强安全运行措施及应急救援方案的落实,健全安全运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巡查值守,做好应急救援演练,特别是加强病险水库、“四无电站”和边远地区的水库、山塘的管理力度,防止溃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强化水库、水电站严格按照批准的调度应用方案运行,严禁超标准和无安全鉴定及验收的蓄水行为。进一步加强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病险水库治理和小水电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违规水电站的清查,加快整改进度,特别是针对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和有水库但手续未办理的电站,在隐患未除和手续办完之前不得发电、蓄水确保安全。
五是加强城乡引用水源安全保护巡查,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刻采取措施。
截止目前各项汛前安全大检查、大排查正在持续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