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强化统计队伍建设 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统计基础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推进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流程规范化、统计调查法制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确证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等。黔西南州统计局下发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考核办法》的通知(州统字〔2016〕2号)。
2016年2月17日下午,在黔西南州统计局办公室对全州各县(市)统计局进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考核(本次考核周期为2013年至2015年12月31日)。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法制建设、统计管理、加分项等7个部分,分县级统计机构、统计业务人员、工作条件、业务培训、管理工作制度、业务工作制度、统计调查组织与数据采集和数据质量、统计资料发布、统计网站建设、统计分析、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安全管理、配备专业人员、统计法制基础建设、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执法监督、县级部门统计管理、乡镇街道统计管理、调查对象管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加分项目等26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评分。此次考核结果将在3月底由州统计局考核组汇总反馈并作为全国、全省和全州统计系统评比表彰的重要条件,上报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