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细化环境目标责任强化环境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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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2月26日,我州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兴义召开。李杰副州长代表州人民政府与8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签定了《黔西南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16年)》、《黔西南州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与州属12个部门签定了《黔西南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16年)》,明确了全州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将1***个环境保护攻坚行动项目进行各级各相关部门分解。按州委办、州政府办下发的《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接受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也纳入单位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州环保局污染总量防控科 杜增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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