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司法行政部门五个推行强化干部诚信建设
一是推行负面扣分清单。建立干部职工个人诚信负面扣分清单制度,将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违反社会公德、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以及商务不诚信、金融不守信等56项指标列入清单。二是推行干部日志记录。干部职工按照简洁精炼、重点突出的要求,每个工作日(含8小时外加班、节假日加班)以日志形式记载主要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事项、任务进度、办理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学习情况等,准确如实反映工作实际效果。三是推行周期审签制度。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结合每周考勤记录对干部职工工作日志进行每周一次审核,就岗位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工作任务是否完成、日志记录是否客观真实、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建议签署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审核意见。四是推行月份考核管理。分管领导根据平时掌握的干部职工工作情况、科室周期审签意见和考勤情况、负面扣分清单情况,对分管部门人员实行每月一次诚信管理考评。分管领导对于其他领导或者干部提出要对该干部职工扣分的情形,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提出评审意见,对分管人员进行诚信管理考核。五是推行年终综合评定。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诚信建设百分考评制度,结合月份考核管理和干部职工个人诚信负面扣分清单情况进行年终综合评定,年终诚信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获得优秀公务员参评资格,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六是强化诚信考评结果运用。将月份考核为主要依据到年终进行统计,局党组综合个人全年工作实绩评定干部诚信建设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召回管理、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把干部召回管理纳入诚信建设体系,紧密衔接、有机统一。制定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细则,签订干部召回管理承诺书。州司法局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干部职工个人诚信建设档案,将个人工作日志、周期审签、月份考核、年终评定作为诚信建设档案主要内容。个人诚信档案作为组织人事部门查阅干部职工工作业绩、干部档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