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开展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清理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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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州、县(市、试验区)水务、环保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试行)》等法规,开展全州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的清理整顿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二是按职责和程序落实未划定保护区的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上报审批工作,并对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清理整顿;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饮用水水源点设置界碑界桩、围栏、宣传栏,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饮用水水源的意识。(黔西南州环保局污控科 张合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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