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召开大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
1月27日下午,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大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国芳同志主持召开黔西南州大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并就切实抓好大法治建设工作作了***。州委常委、州大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谭辉,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大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成刚等及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州大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州委副秘书长、州委依法治州办主任、州司法局局长田大宝就《中共黔西南州委关于成立黔西南州大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西南州大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政法委、州中级法院及检察院、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和州级行政执法机关《2016年大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的起草情况作了说明。田大宝同志说,2016年,我们将以州委决策部署为统领,以大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纲要,以大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为抓手,着力构建“州委统一领导,强化两个体系(10+N考核评价体系,即对州委办、州人大办、州政府办、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政法委、州检察院及法院、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10个部门及多个州级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制定考评体系;3个3组织管理体系,即在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组织领导下,落实分管领导、内设法治工作机构、法治工作人员的职责,开展对分管领导、内设法治工作机构、法治工作人员的考核评议,强化大法治建设人员、经费、机制的保障),部门协调联动,发动群众参与,法治人人有责”的大法治建设新格局。
谭辉、张成刚等领导在会上就如何确保大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和指标评价体系既符合州委的要求,又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工作的推进等方面作了发言。
陈国芳同志在***中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大法治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州委六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也是实践的需要。州委提出“十三五”期间我们要在“四个全面”的统领下,落实好五个理念,构建好“1+3+3”的发展体系,明确以大法治为保障,州委的这个决策得到了全会的高度认可,也得到了省领导的肯定。大法治的保障体系涉及到各个部门,各部门要有抓好大法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目标责任岗位职责,做好功课,抓好落实。二要建设一套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核评价体系来强化、督促、协调推动工作发展,解决法治发展不平衡问题,使黔西南法治工作、法治建设、依法治州工作稳步推进。三要围绕我州发展思路和发展产业抓大法治。突出两个重点:一是围绕山地旅游加大法治建设,解决马岭河污染、烧秸杆、“两违”建筑、种坟、脏乱差等破坏村容、破坏景区、破坏形象的突出问题;二是围绕国际山地旅游城市建设,开展依法治城,远期目标与近期目标相结合,盯住兴义市这个重点,着力推进环境治理、秩序整治、精神文明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确保我们走好新路。突出法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四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以案说法等多种手段和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治州氛围,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五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力推进大法治工作。要抓紧征求意见,各部门要在2月2日前向州委依法治州办反馈修改意见,力争尽快出台既便于推进和操作,又便于督促检查和考核的评价体系,确保大法治建设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