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黔西南州获优秀等次
10月17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17年度全省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黔西南州和贵阳市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安顺市、铜仁市为良好等次,黔东南州、遵义市、毕节市、六盘水市、黔南州为合格等次。
考核结果指出,各市(州)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积极作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积极探索典型经验和做法,为贵州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打下坚实基础。考核结果中的公众满意度测评显示,公众对我省生态环境较为满意,全省综合满意度为83.46%,较去年增长2.11%。
按照国家统计局指导意见,此次考核继续沿用上一年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其中的主要指标为绿色发展指数,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和绿色生活6个方面。经测算,各市(州)绿色发展指数分别为贵阳市83.63分、黔西南州83.35分、安顺市80.27分、铜仁市78.11分、黔东南州76.08分、遵义市75.97分、毕节市75.96分、六盘水市75.50分、黔南州73.88分。
从体制机制创新和工作亮点情况来看,各市(州)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中积极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开展自主改革试验和体现地方首创精神的亮点工作。例如,贵阳市挂牌成立全国首个绿色金融法庭,积极开展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工作,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审结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黔西南州创新建立“河长云作战指挥平台”和黄泥河两省三市(州)联合保护机制,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制度,万峰湖湖面养殖网箱清理力度空前、成效显著。这些创新举措推动了贵州生态文明试验区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各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成效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