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出台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近日,州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方案》指出,要紧紧围绕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等环节,严肃查处在扶贫项目实施中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的行为;要以监督备案为抓手,紧盯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突出问题,协同脱贫攻坚指挥部,对“五人小组”工作台账进行督查,实行每周通报;要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村集体“三资”管理、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
《方案》要求,要突出学习教育、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对脱贫攻坚中存在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群众意见大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处理;要用好民意调查信息系统,每月对涉及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进行协同监督,对办理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方案》强调,州、县(市、区)要同步对民政、教育、交通等20个州直涉农部门开展巡察,抽取部分县(市、区)贫困乡镇开展专项巡察,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是否坚决,是否存在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的问题;要扎实开展精准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精准专项监察,严肃查处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和贫困退出程序不规范、数据信息登记不真实不全面、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