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完成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预算内投资370万元
我州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做好490万元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预算内投资370万元。
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是国家为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稳定增长,从2012年开始由国家发改委每年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2012―2016年每年安排1亿元,2017年开始每年安排1.5亿元)。国家发改委专门出台了《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范围、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资金管理办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所需经费。
经积极向上汇报争取,2012―2018年省累计下达我州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中央预算内资金490万元。下达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兴仁县鲁皂水库、兴义市岩溶地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安龙县月亮田水库、贵阳―兴义―河口铁路(贵州段)、贵州兴义―云南丘北―河口高速公路(贵州段)、贞丰经册亨至田林(黔桂界)高速公路、镇宁(关岭)经贞丰至安龙高速公路、兴仁至兴义城际快速干道工程(兴仁县北出口至义龙新区段)、安龙县团结水库等9个项目开展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目前已累计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370万元,占省下达计划投资490万元的75.5%。除2018年下达的兴仁至兴义城际快速干道工程和安龙县团结水库2个项目正在开展可研报告编制外,其他7个项目已全部按要求完成预定前期工作(部分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对推进我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州将继续加强与省衔接,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做好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助推我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