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积金中心多举措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住建、财政等部门,多措并举,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严格贷款审批时限。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严格按照贷款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严格审批时限,方便缴存职工及时便捷办理贷款。对凡是政策有规定的贷款品种,做到应贷尽贷,努力满足职工贷款需求,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准予贷款的,通知职工到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不准予贷款的,说明原因和理由。
严格委托业务考核。严格按照委托协议办理委托业务,严格执行公积金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按照业务委托考核办法,不断改进服务,强化管理,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的委托贷款手续。对不履行协议约定事项的,按照考核办法规定扣减手续费或取消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办理资格。
强化销售行为管理。联合住建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要求房地产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若,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扰、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促进部门信息共享。按照我州大数据产业发展要求,切实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依托“云上金州”数据平台,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体系,实现部门联网及信息共享,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职工少跑腿。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举报电话、门户网站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住建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快速响应,及时查处。同时,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办理流程,充分利用媒体、部门网站、支付宝城市服务、自助查询等平台帮助职工了解和查询公积金情况,提高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透明度,及时掌握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诉求。
开展专项整治及建立长效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同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碍、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开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次,接受咨询、举报、投诉320人次,正在努力对接“云上金州”数据平台和探索“一张身份证”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减证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