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与曲靖市共商黄泥河流域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
6月14日,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黄泥河州级河长刘良带队到云南省曲靖市,与该市就共同推进黄泥河流域治理相关事宜进行座谈,在共同建立黄泥河环境保护协同联席会商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联合防控制度等方面达成共识。
曲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田华兵主持会议,曲靖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黄泥河市级河长吴朝武出席会议。
田华兵对刘良一行到曲靖共商生态文明建设大计及黄泥河的保护治理,主动沟通对接、提出协同监督机制,拟定共管共商方案,给予高度评价。田华兵说,曲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黄泥河保护治理工作,正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制定了河湖库渠分组管理名录、目标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了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保护两岸群众的母亲河。田华兵表示,将同心同德、落实好协同机制,齐心协力保护好黄泥河生态环境;严格按照双方达成的共识,合作共治、互利互赢,做好协调配合,让黄泥河绿水长流。
刘良说,保护好、治理好黄泥河是落实******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具体体现,事关整个珠江体系和沿岸群众的生产生活,是对下游生态环境的有力贡献,双方协同推动,联合管理,进行有价值的工作探索,将有效地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刘良希望双方通过共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来加强联动,取长补短,制定目标和行动计划,建立长效机制,勇于担当,共同抓好落实,更加科学地将黄泥河治理好、保护好。
会上,宣读了《贵州省黔西南州、云南省曲靖市关于黄泥河环境保护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与会人员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提出修改、补充建议意见。
曲靖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州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