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督查我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3月27日至28日,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于璇率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组一行到我州,就2017年第一季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28日下午,督查组在兴义听取了我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州政府副州长李杰出席汇报会。
今年以来,我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城镇棚户区货币安置14574户,新建实物安置3850户,危房改造12310户。在新建实物安置住房开工情况上,已开工6040套,开工率为37.38%;在公租房基本建成及分配入住情况上,基本建成3698套,完成率为17.04%,分配入住1482套,完成率为7.5%;在租赁补贴发放情况上,已按季度发放租赁补贴4299户10949人,发放金额178.97万元;在专项资金到位及专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上,全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共到位46344.28万元,2017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贷款到位100856.56万元,已使用31107.52万元。
于璇对我州2017年第一季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我州项目建设、资源利用、规划布局以及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和人居环境改造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她希望黔西南州不断创新思路,加快进度,扎实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让更多的老百姓能够在棚户区改造上有幸福感和获得感,能够充分享受这一惠民工程带来的好处。
李杰表示,我州将以此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查为契机,始终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重要民生工程和重点督查项目来抓小、抓实。在城市综合开发上,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确保通过棚户区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在公租房工作上,加快续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竣工步伐力度,强力推进在建项目尽早交付使用;在审计问题整改上,不断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保障房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