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检察机关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州委“1+3+3”战略部署,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开展为期一年的民生资金保护专项行动,旨在严肃查办一批危害民生资金安全、影响民生政策落实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保障一批重大民生项目的实施,帮助建立一批民生资金监管制度机制,为全州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输不起的战役,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本次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和实施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坚决查办发生在农村医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行动中,突出工作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领导部门,层层抓好落实。
――严厉打击侵害民生资金、影响脱贫攻坚的职务犯罪。聚焦重点领域和民生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办截留私分、贪污挪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生活保障资金以及民生资金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重点案件。截至4月底,全州检察机关共查办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8件19人,其中受贿8件8人,贪污2件2人,挪用公款2件3人,行贿2件2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3件3人,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1件1人。
――围绕民生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帮助建立民生资金监管机制。全州两级检察院分别与扶贫办、发改、农业、水利、教育、卫生、国土、民政、移民等部门签订联席会议制度和协作机制42个。监督3000万元征地补偿费兑现给农户,监督200万元移民补偿资金兑现给移民,加强对策研究和检察建议。结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对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突出的地区或行业、系统,开展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中专项预防活动,建立健全重大民生工程投资预防职务犯罪挂牌督办制度。重点介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六项行动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农村危房改造投资、医疗卫生投资、教育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开展预防调查18次,发出检察建议36件,进行案例剖析10件,开展警示教育27次,开展预防宣传189次,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11次。开展“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专题预防活动,以讲座、座谈、警示、宣传、咨询、走访“六位一体”的工作方式,深入农村对基层组织和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巡回宣讲,对民生资金监管单位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系统性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定向拓展群众使用检察“12309”手机APP的范围,动态、精准地向人民群众推送民生项目、资金相关情况等信息,确保群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