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评
新年伊始,州委组建由州领导带队的9个检查督导组,以问题为导向,分赴8个县市和义龙试验区,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约谈培训、检查考核。
2016年一开年,州委便踏着2015年的节奏,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展开落实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充分凸现出州委坚定不移的政治担当、坚强沉稳的政治定力、坚决果断正风肃纪的决心毅力。
“要把主体责任作为‘牛鼻子’牵住不放、作为‘分内事’盯紧抓实、作为‘责任田’保种保收,层层传导压力、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教育警示、突出履责问责实效,进一步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和‘不想腐’‘不能腐’的氛围,努力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州委书记张政在约谈州直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时要求。
回眸刚刚过去的一年,州委始终与中央和省委同心同向,主动担当,坚持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自觉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牵住“牛鼻子”,以上率下勇担当
2015年初,州委书记张政连续11天***约谈、集体约谈、走访座谈,约谈州直、县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
张政书记带头为落实“两个责任”破题、开局、垂范,目的就是要推动“四个不能代替”落地落实,以身作则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要时时、处处、事事把主体责任刻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从群众最关注的、发生在身边的细小问题入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落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做精细,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015年,州委常委会先后10多次研究部署全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张政书记带头深入9个县(市、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和“党建约谈・行动培训”,以个别约谈与集体约谈相结合,主持召开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座谈会,对州直、县市、乡镇三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进行分类指导。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主持召开了州政府党组和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约谈,面对电视镜头公开承诺。州委常委会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共同落实,逢会必讲、见面必谈、下县必问、失职必纠。
2015年“两会”期间,杨永英主持召开州直部门2015年重点工作述评暨廉政约谈会,发改、住建、交通、国土、民政、林业等30个州直部门的“一把手”一一登台,向会议作2015年拟办重点实事工作和落实主体责任举措报告,详细陈述年度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拉出责任清单,接受州政府班子成员评议和廉政约谈,并通过报纸、电视予以公开,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组织部门和社会监督。
示范是最好的引领,行动是最好的见证。州委常委会和州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全州各级各部门作出了表率、树立了标杆。
在州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州各级党委研究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频次明显增加、内容不断深化、措施不断实化,使主体责任真正落地见效。目前,我州各级党委和州直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既挂帅又出征,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踩稳“牛蹄子”,传导压力扎“笼子”
实践证明,主体责任要落实,约谈是个好抓手。2015年,我州各级党委和纪委以约谈为重要抓手,突出“一把手抓”和“抓一把手”,着力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传导到一线、传导到末端。
州委书记张政结合工作调研,
以一对一或集体谈话的形式,约谈了9个县(市、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以及128个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约谈的主题就是怎样落实好主体责任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要求。州长杨永英对分管部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杨光杰约谈了部分县市和州直部门“一把手”,以及州直部门派驻机构的8位负责人和9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州委各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普遍进行了一对一约谈。
张政书记反复强调,我们这么做就是要传导责任、传达压力、传递警示,真正起到约束、督促和指导的作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各级各部门有压力”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与此同时,全州各地各部门普遍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约谈,强化了各级党委和纪委的担当意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据了解,2015年,州委约谈县级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县市委约谈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820余人,纪检干部400余人。各部门班子成员约谈内设机构负责人,实现党建约谈全覆盖。州直各单位、州属企业、高校党组(党委)书记也普遍对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在开展党建约谈的同时,8、9月份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大约谈。按照省委、省纪委的部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线索大起底,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自查自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分类开展问题线索、“两个责任”两个方面的约谈。明确提出约谈就是机会、严管就是厚爱,州级约谈州管干部40名,州、县、乡三级党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共约谈1092人,促使全州1804人主动报告自身存在的问题,1484人主动作出深刻检查,1***2人上交违纪所得共计794.63万元,上交物品折合人民币58.98万元。及时教育挽救了一批问题党员干部,消化了部分问题线索存量,有力震慑了各类违纪行为。
扎紧扎密制度“笼子”,责任才能落到实处,监督才能更加有力。继州委下发《黔西南州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的规定》,明确“十坚持”、“十必须”、“十不准”之后,2015年4月,州委又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将主体责任七个方面要求细化为18项考核任务,监督责任细化为4个方面、15项内容,使落实“两个责任”要求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清单化。5月,州委办、州政府办联合出台《领导干部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专门明确6个“不准”和24款“不得”,给领导干部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订立规矩。
随后,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和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以及各县市和义龙试验区党委(工委)都出台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对主体责任体系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州纪委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清单》和《派驻机构廉情报告办法》,推动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案件查办等监督责任的落实。州工商局还推出了负面清单,全面细化责任。全州初步形成了州县乡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格局。
用好“牛鞭子”,严查腐败不手软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行动。强化“四风”整治、突出案件查办、用好专项监察利剑成为体现主体责任落实效果的有力手段。
据悉,2015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纪委立案审查州管领导干部29名,严肃查处了州住建局原局长孙礼平、州公安局原副局长李锦福、州人民医院原院长李方明等大案要案,及时通过媒体公布相关信息,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82件,同比增长23.7%;立案1146件,同比增长97.5%;结案1066件,同比增长101%;党政纪处分1040人,同比增长79.3%;查处的县处级干部29人,同比增长107%,乡科级干部195人,同比增长43.4%;移送司法机关50人,同比增长150%。
为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我州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落实主体责任重要内容,紧盯重要节点,严肃执纪问责,加大曝光力度。据统计,2015年,全州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6件21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4人,分8批次对65起78人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2015年,州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监督作用,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问责力度,77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1人被免职;10人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追责,2人被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各级各部门党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要一项一项梳理、一件一件研究,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时限,督促‘问题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州委对巡视工作高度重视,州委书记张政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先后提出一系列要求。
省委巡视组向我州反馈意见后,州委迅速行动,专门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及时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各县市党委和州直有关部门按照州委要求,结合各自整改任务,制定了具体的整改实施方案,细化了整改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形成了责任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