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去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3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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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2015年,黔西南州各级救助站本着“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标准的流浪乞讨者按规定进行救助。2015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315人(次),支出救助金额669.65万元,救助率达100%。
一年来,各级救助站建立了以“救助站、救助点、救助车”为依托的全覆盖救助服务网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每日巡回救助常态化,巡查范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增加恶劣天气巡查频率,真情救助每一位流浪乞讨人员。
同时各级救助站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等媒体发布寻亲公告,帮助3989名流浪乞讨人员找到亲人找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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