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严实结合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全州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我州于最近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如何从严从实抓好今后全州党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
《方案》明确了党务公开的四条基本原则: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稳妥、区别处理,注重实效、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创新发展。
《方案》规定了党务公开的实施主体和公开内容:实施主体为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党(工)委及所属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党组织及其他党的基层组织。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组织决议、决定、执行方面及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等。
《方案》确定了实行党务公开的程序、范围、方式和时限。
公开的程序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确定内容。州委各部委,州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党(工)委,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编制本县(市)、试验区和本单位年度党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事项。二是审查批准。公开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及公开范围、时限、方式等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批准的内容不得公开。三是实施公开。责任部门、单位根据党务公开内容、适宜公开的范围,采取一定的方式,适时向党员、群众公布公开内容、事项。四是收集反馈。公开责任部门、单位公开过程中要认真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五是归档管理。公开责任部门、单位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要明确专人及时登记、建立纸质或电子文档档案,便于查询和利用。公开的范围包括党内公开和社会公开。公开的方式要求灵活多样、简便易行、方便知晓、便于操作,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党员活动室以及局域网等载体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可通过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册等载体公开,也可利用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国有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原则上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对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特别是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置情况以及党员、群众提出的申请的事项应即时公开;对于不宜公开或暂不宜公开的,应及时答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