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3集体1个人列入贵州省社会扶贫先进拟表彰名单
10月12日,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贵州省社会扶贫先进拟表彰名单已于日前公示,我州3个扶贫先进集体和1名扶贫先进个人列入。
其中,册亨县丫他镇党委、贞丰县永丰集街道办必克村党支部和贵州日报驻普安县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列入扶贫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武警黔西南州支队副政治委员杨连凯列入扶贫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据悉,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扶贫日,也是第23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2015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安排,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基层推荐为主的方式推荐汇总后,经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经省委、省政府领导批准同意,确定了全省50个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5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据了解,拟表彰的3个扶贫先进集体在我州扶贫工作上成效显著,工作作风实,社会反响好,定点扶贫地区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得到改善。拟表彰的扶贫先进个人杨连凯工作能力强,在立足本职岗位的同时,高度重视定点扶贫工作,热心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得到了群众公认和社会肯定。